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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归属

2018-10-0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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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者有其屋”,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保障房,产权问题一直为老百姓所关注。那么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归属可能是棚户区拆迁居民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了解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归属,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

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归属

  一、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属于什么性质

  安置房产权一般为非完全产权,需要经过一系列手续和法律限定的时间(5年)后才能取得完全产权,能够像商品房一样转让、出售、建设、抵押等等。

  二、棚户区改造房产权归属

  1、首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如果过户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其他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2、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3、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5、房屋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建设、受赠、抵押、继承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所以棚户区改造房产权是归个人所有,是“大产权”。在棚户区改造房满5年后,取得房屋产权证,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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