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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能同时成立吗

2019-09-27 09: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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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上有很多罪名容易产生混淆,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包含殴打他人的行为,殴打他人与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又很相近,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否能够同时成立,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能同时成立吗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能同时成立吗

  关键是看是一个单独的行为,还是还是单独的数个行为

  举例来说,甲持棍棒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应当认定为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如果是一开始寻衅滋事,本来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在寻衅滋事的行为结束后,又临时起意产生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应当认定为两个行为,数罪并罚

  二、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三、寻衅滋事最低判几年

  具体判刑需要看法官判。

  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很重的。

  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因此,此罪的最低刑罚是管制,不坐牢,具体量刑看案情,以下是相关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是否能够同时成立的解答,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不是不可以同时成立,只是刑法上数罪并存一般是多个行为,如果是一个行为,那么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择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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