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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2018-05-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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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房本在手,但是你知道自己的房子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吗?那么就有人会问,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找法网小编整理了这个问题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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