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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取得方式

2019-01-0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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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取得方式是怎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说明。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取得方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取得方式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

  1、受理申请

  2、组织报批材料

  3、市局代市政府审批

  4、核收费用

  5、注册登记

  6、核发他项权利证书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

  1、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

  3、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5、人民法院裁定,需要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

  6、成片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四、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

  1、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3、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4、土地使用权抵押

  5、土地使用权终止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如果到期,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续期,按照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取得方式,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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