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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2019-06-0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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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前提,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法定事项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上。不动产登记时,有关部门会收取一些费用,那么不动产登记费由哪个部门收取?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

不动产登记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一、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不动产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水塔、桥梁、隧道、纪念碑等)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工业、商业、城市住宅、交通、水域等)使用权;

  6、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土地、房屋抵押权;

  9、地役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登记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国土资源部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收缴办法按照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执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

  1、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3、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4、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综上所述,不动产登记费由国土资源部收取,但应该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或者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但应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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