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019-08-01 15: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交费吗?办不动产登记证之前需要公证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一、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交费吗

  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2、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三、办不动产登记证之前需要公证吗

  不动产登记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其不动产登记证书不需要公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交费吗、办不动产登记证之前需要公证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