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结婚证时候,要先去办理结婚登记,有的人可能户口本丢了,那么在没有户口本的时候,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1、没有户口本,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关于户口簿问题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办理时限
1、周一至周五登记。作息时间为:
3月1日—9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其中7月15日—9月底间,下午3:00—6:00;
10月1日—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相关证件和证明齐全的,当场办理。
结婚登记的办理,是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登记处办理的,是不可以在双方都异地的情况下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