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咨询

你好。怀孕的丈夫对孩子出生后悔。

2020-08-06 19:4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法》规定哺乳期限制离婚只约束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不受哺乳期的影响。
    2、由于小孩尚未满两岁,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女方抚养的概率较大,由男方支付合理的抚育费用。
    3、由于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除非男方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否则,所以彩礼是不退的。
    4、关于陪嫁物品,如果是婚前(结婚登记)购买的,那属于父母赠与给你的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结婚登记)购买的,父母未指定只赠与给你个人的话,一般认为是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2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对于孩子抚养归属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十周岁以上小孩本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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