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怎么认定

2018-05-29 17: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对于一般的赌博行为,几乎每个人都实施过。我们经常把它当做一种娱乐方式,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而赌博罪,却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的风尚。那么,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怎么认定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惑。

  一、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所赌的金额是不同的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二、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主观形态是不一样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行为人在其中所作的角色是不同的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

  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四、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是有差别的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认定要从行为人的主观、客观、主体、客体这四个方面来考虑。一般赌博行为是由治安管理法来规定处罚的,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