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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家品牌策划公司,但手里有专利权,我授权委托别的代工企业制造并市场销售!那样违反规定嘛?

专利
2020-01-27 17:3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商标注册代理应当委托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注册公司办理。 依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去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必须委托经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准备下列文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商标图样 代理注册商标费用为600/件,限定本类选择10个商品。超过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为每件500元—1000元不等,商标代理费用没有政府指导价,都是由企业自行定价。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指定位置。
    4、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书。
  • 请参考《合同法》,委托加工合同
    观点:
    如果在委托方处或流通环节查获受委托方已完成交付的不合格加工产品,在确定委托方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主体更具有合理性。
    因为,委托方在验收后接收受托方生产完毕的产品,受托方生产的该批产品的财产所有权便明确的属于委托方,并且由委托方以制造商的身份负责该批产品的销售。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的生产场地可以视为是委托方具有一定独立自主意志的生产车间,受托方的生产行为实际上是委托方的意志体现和行为延伸,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由委托方承担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法律责任不仅具有合法性,也具有合理性。
    至于因受委托方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的包括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内的各项损失,委托方可以通过合同法的规定,向受委托方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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