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咨询

我酒后坐在别人车里的驾驶位置,开车门出了事故,算不算酒驾

2019-06-25 11:4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推算是否达到酒驾标准,要有量化的数据,不能说两杯或多少杯,还需要看体重。一般70公斤重的人喝二杯时,约为200毫升啤酒(如果是大杯子,两杯可能有400毫升甚至500亳升)喝完1小时后,一般不是在酒驾状态了,但还要具体看饮酒者的实际体重和解酒功能等。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变化只能作大概率推算: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40分钟到1小时达峰值,在体内的半衰期一般为三小时。理论计算公式:血液酒精含量mg/100ml=(饮酒量(ml)×酒精含量%×114】)÷体重(公斤)设体重70公斤,喝约200毫升啤酒,酒精浓度
    3.6%,套入公式:酒后血液酒精含量峰值=约200毫升×
    3.6%×114÷70=
    11.72(mg/100ml),这时在酒驾标准之下;喝约300毫升啤酒,时为
    17.58(mg/100ml),也是在酒驾标准之下是;喝约400毫升啤酒,时为
    23.45(mg/100ml)这时在酒驾标准之上了,过三小时后血醇含量会减到
    11.72mg/100ml左右,为了安全起见,4小时后可以开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