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咨询

我2010年发生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付刑事责任判刑一年六个月,出来以后发现驾驶证没有吊销,2013年换了新证,2016年被告知吊销驾驶证,而且终身不能增驾,没有逃逸,没有酒驾,付全责,请问有办法找回增驾吗?

2019-11-18 15:4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
    注销驾驶证可以立即到驾校交钱,重新考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被刑事拘留之后是否会被判刑,需要视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 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 酒后驾驶驾照被吊销,何时可以再考?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