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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9-06-10 15: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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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部分人都跑到一二线城市来工作,工作还好说,但是买房定居的想法却是很难以实现,所以只能租房。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物业杂费的交付

  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3、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

  房东最好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一般房东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4、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

  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5、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二、什么情况下能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3、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的流程

  1、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证》凡在本市出租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的基层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向市房地局房政处提出申请。经房屋主管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在《房屋租赁证》上加盖“涉外”印章。属于临时房屋的,发给《临时房屋租赁证》。提交资料。

  2、房屋出租申请书;房屋产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个人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涉外的房屋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3、寻找交易伙伴,签订租赁契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提交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临时房屋租赁证》;当事人双方合法证件。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房屋租赁需要注意:房东要核实承租人、物业杂费的交付、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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