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险申报是取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重要的一步。因为如果没有申报,保险机构并不知道发生了工伤。所以,了解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对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者来说极其重要。那么,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用工单位要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不为受伤员工申请的话,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期结束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人可以是单位、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的家属。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将会据此计算赔付数额。
3、工伤保险赔偿
根据受伤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原则上是由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由工商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就由单位支付。双方对此有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的申办流程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工伤鉴定以及工伤等级的鉴定等,所以需要耐心的等待结果。当然,我们一旦发生工伤,公司不申报我们自己一定要申报,因为涉及到我们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