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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2019-03-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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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事故伤害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工伤。公司会给社会带来深刻沉重的影响。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工伤保险索赔程序是怎样的?职工工伤保险认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一、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缴费比例依照单位的类别不同,分为一,二,三级,缴费的比例也有变化,一般劳动强度高,比较危险的,安全系数比较低的企业缴费要高一些,比如建筑企业,煤炭企业等等,有的企业劳动强度低一些的,安全系数高一些的,缴费比例就小一些,比如银行,商场等等,比例的确定由劳动部门确定,一般在0.5%到1.50%之间。

  二、工伤保险索赔程序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三、职工工伤保险认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比例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的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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