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仅仅是表现在工作时受伤,还有因为工作引起的职业病也是属于工伤的。一旦认定为工伤就能去报销。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工伤保险自费项目有哪些呢?工伤保险待遇追偿纠纷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2、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
4、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5、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6、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的,自费。
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追偿纠纷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纠纷;第二类是经济补偿的待遇纠纷;第三类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纠纷。
1、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应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三项。
2、经济补偿的待遇,是一次性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3、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报销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票据原件等等。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