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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隐瞒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2019-02-2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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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有的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会在离婚之前或者过程中隐瞒共同财产。那么,一方隐瞒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协议离婚去哪办理手续?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一方隐瞒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才发觉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故意隐瞒己方过错、隐瞒财产等情节的,离婚协议中的“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的处理”等条款是有效的;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得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真相),则该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变更和撤销的情形;

  2、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即使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财产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方隐瞒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由婚姻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协议离婚更加谨慎。协议离婚本身程序简单,防止随意离婚或把离婚当儿戏的行为,所以必须对离婚的条件进行限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协议离婚去哪办理手续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双方在定好离婚协议后,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办理。而且是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否则不能办理。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另外,《婚姻登记条例》还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协议离婚前应该咨询下要去办理离婚的民政局,具体问下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地方不同民政局的具体操作也不一样。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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