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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无效的条件

2019-04-30 1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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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是所有的协议离婚都是可以生效的,协议离婚虽然程序简单但是也是有一些条件规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哺乳期能协议离婚吗?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无效的条件

  一、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无效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约定下述条款的夫妻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2、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3、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二、哺乳期能协议离婚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

  条件1:双方到场。

  条件2:异地回到当地。

  条件3:需要书面申请。

  条件4:必须对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得以解决。

  如果夫妻二人属于不在同一个地区,那回到颁发结婚证的地区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不行。

  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协议离婚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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