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离婚有两种:一种是自愿离婚,一般是要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那么,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1、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2、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小孩出生证明
(5)户口簿
(6)有关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等)
二、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