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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2018-11-12 1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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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上规定的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由于离婚的种类有所不同,离婚手续的办理也小有差异。那么,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俗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带上相关证件以及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程序较为简单,办理方式便捷。

  2、由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多为双方自愿协定,自觉遵守和履行率高。

  3、避免了诉讼,一般不会产生夫妻双方离婚后相互仇视以及敌对等情况。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非自愿,或者双方由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未能达到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或调解后生效。

  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夫妻双方离婚非自愿。

  2、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有人民法院介入,并起到调节作用。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离婚手续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二、准予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

  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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