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离婚不可避免的出现双方同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形,大家越来越关注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到底如何解决呢?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无论当事人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负责。
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是法律义务,双方在离婚之后仍应有义务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精神关爱。如果抚养费约定不合理,离婚后一方明显难以支付的,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济手段。
2、恶意拖欠抚养费、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当事人一方要即时聘请专业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以免耽误自己及时主张权利,调取证据。
3、行使探视权与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予以拒绝。探视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探视的当事人法院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拘留。
4、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他们有权利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自己抚养费的情况,可以依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不熟悉法律的规定,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
对于抚养费能主张多少?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
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
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注意: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定期给付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应予准许。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孩子抚养权纠纷解决时,必须考虑孩子的成长,无论自己是否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都不能逃脱对孩子教育的责任,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若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