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2019-03-11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房价的飙升价格,在生活中不管是在外工作或者读书,做生意的一般都是会选择租赁房屋或者店铺一段时间进行使用。当然了在这个租赁过程中,一般我们都会提前了解其这个租赁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那么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1、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

  2、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二、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经营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上的企图。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无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以及经营租赁的定义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