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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的涉外起诉离婚程序

2021-12-06 17: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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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可能牵扯到两种国籍的人,所以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也会比较久一些。那么2022年最新的涉外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2022年最新的涉外起诉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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