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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2018-05-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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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一般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的夫妻选择好聚好散,协议离婚,那么在协议离婚时候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三、协议离婚的方式

  1、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2、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另外,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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