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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一般利息多少

2020-04-2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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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实践中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出现,然而很多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都会觉得利息太高,因此想知道一般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民间借贷一般利息多少?

  一、民间借贷一般利息多少

  民间借贷利息都不算低,因为毕竟多数民间借贷都是不需要抵押的。据说有的地方甚至年利息高达180%,一般的线下的民间借贷,多数月息在2%-3%左右吧。就以你我贷举例吧,年息基本上在20%左右浮动,具体要看投资人,如果是特别急用钱的筹款人的话,有些时候会发出一些年息百分之24的标的;不是太急用钱的,则往往年息都在百分之15左右。

民间借贷一般利息多少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协议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等。协议管辖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书面地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充分地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

  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权确定的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务中,由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不在同一城市或其他因素影响,此类纠纷案件的原告往往并不倾向于向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起诉,而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

  此时,以何种标准来确定“合同履行地”便成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需要思考的问题。同时,受案法院在认定其自身是否有管辖权或者由于收到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需要决定是否要将案件移送时,“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则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民间借贷一般利息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利息是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只要不超过法定的幅度都是可以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有高有低。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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