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酒后打架斗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他想出国打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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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292条的
聚众斗殴罪,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并非: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不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量刑
2、刑法72条规定的,必定判处缓刑的为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且犯罪嫌疑人为18周岁以下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老人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且并非聚众斗殴从重处罚的情形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不包括管制)的情形下,必定会被判处缓刑。
3、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后,所判的人身刑罚不会执行,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届满,人身刑罚等于执行完毕或不必执行并公开予以公告
4、未成年人的父母应承担对于受害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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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架被判缓刑一年,现己有一年半了。已经超过了考验期限,原有刑罚不再执行,可以到国外打工。 《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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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打架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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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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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