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咨询

您好,我是一个15周岁孩子的母亲,我儿子跟同学比我儿子大一岁早恋 您好,我是一个15周岁孩子的母亲,我儿子跟同学比我儿子大一岁早恋,家里不知情,之后女孩把我儿子约到家里,两个人发生的性关系,两人只穿着内衣,女孩的父母回来了,但是儿子当场承认了于女孩发生了关系,我儿子说,他带了套,把套也拿回来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女孩家里起诉会不会坐牢?如果女孩被父母胁迫而说不是自愿的,我们会不会负刑事责任?如果对方要求赔偿我们不赔,会不会被拘留?

2019-10-21 13:17: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防卫过当的定罪;  二是防卫过当的处罚。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为了表明防卫过当的情况,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明因防卫过当而构成某种犯罪。
      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刑事案件起诉条件: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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