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那么极个别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了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肇事逃逸者会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能判缓刑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协商解决完毕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销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肇事方的离开明显是通过对方同意的,所以并不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形。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及时抢救事故的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的位置后驾车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惩罚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逃逸使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时救助的行为。上述行为并没有故意让受害者得不到救助,所以该行为也不属于逃逸行为。
3、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确因筹集伤者的医疗费离开医院,获得伤者或者伤者家人同意,留下本人信息,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返回的。
4、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受伤需要送往医院,未能及时报警的。
肇事者自己本身也受伤,在这种状态下也难以救助他人。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事故发生的。
肇事者虽然有离开的行为,但主观上并不知情,所以不存在逃逸的故意。但是肇事人应拿处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情。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基于紧急情形而被迫离开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场面混乱的情形,群众情绪较激动,甚至肇事者会遭受殴打,为了避免伤害而逃跑并及时报警的,不属于逃逸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当时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伤严重有死亡的可能,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
1、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心态,因而不具有 “悔罪”心理,客观上逃跑,即使其人身不受事故处理机关控制、脱离控制,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或不愿意对被害方予以赔偿,客观上不具有悔罪行为。因而在其归案后,即使产生了悔罪心理,实施了悔罪行为,但他们的“罪过”比起肇事后未逃逸的大得多,仅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2、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要是属于一般情节,即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同时满足其他的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情形有:协商解决完毕的;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开的等六种情形。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