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登记面积超过部分怎么处理

2018-06-08 17: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土地确权由于各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但在土地划分上还是有很大争议纠纷的,农户想要很顺利的拿到他们的农村土地确权的登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土地确权承包权的稳定性,不会说重新打散分配。那么在确权测量过程中,比二轮承包分配时的登记面积,超出的部分,怎么处理呢?找法网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以下内容。

  一、多出面积较少

  对于多出来的土地,如果数量较少,比如说不到10%,原则上还是由原承包者承包,各种种粮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颁证时,确权书上注明,二轮承包时的面积和确权之后的实际面积。

  二、由于当时测量技术落后,而造成的耕地实际面积,多于登记面积

  按实际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测量的面积。如果地块是种粮的,国家的粮食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

  三、荒地确权问题

  荒地原则上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不能因为私自开垦耕作,就给开荒者确权发证。对于这类土地,要通过全体村民集体协商,并上报上级政府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可以按照村集体土地,其他承包办法处理。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办法承包出去。那么也可以确权登记。

  四、故意隐瞒数据

  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本承包的土地面积就是4亩,但有些农民为了少交农业税,故意少报了1亩地数据,造成统计上的偏差,这1亩地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地”。对于“黑地”,在土地确权时应计入确权面积。

  五、多出的面积过多

  对于面积超出过多的,实施“有偿使用”或“退承包地”的办法,具体标准由各自村集体协商。

  上文就是对于土地确权登记面积超过部分处理方法,如果大家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出现了面积超过的情况,通过对上文的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