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字能改吗

2018-06-08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自从“土地确权”工作推广开来之后,许多农民朋友才开始意识到“确权”的重要性,但在确权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确权之后,家庭成员出现变动,土地确权证上户主的名字可以更改吗?那找法网的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般是按户主名字登记,承包方分户或者承包人去世才能按政策更改户主姓名。

  承包方分户的承包地登记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承包方分户的,按照分户以后各方对土地的占有现状进行登记,按所分户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登记。全家销户的土地,收回集体,按机动地处理;家庭成员中有婚出、迁出、死亡、失踪的仍按原面积确权登记到户。

  土地承包人去世并由子女耕种的承包地登记

  若承包人单独立户,现已去世,只要是在同一村组都应按其相应的子女户头进行确权登记。若子女不在同村,该承包人的承包地应收回集体,按集体机动地管理。

  一、土地确权后户主名字可以变更,但需要满足4个条件

  生老病死是常见状态,比如先前的土地承包户主是家里老人的,为了方便日后土地的处理事宜,年轻一辈的便想将土地承包户名变更到自己的名下,但此时是不被允许的。需要满足以下这四个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的;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的。

  二、确权证上的“共有人”一栏,至关重要

  有许多农民朋友会担心,确权证上户主填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若日后自己与户主发生矛盾,那么土地岂不是变成其“私有财产”了吗?我们需知道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且确权证上还有“共有人”一栏,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名字登记在内,原因如下:

  1、登记在内,可长期享受土地权益。土地确权之后,土地便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了,可以说是真正地属于农民了。若是不想进行耕种,可以将其进行进行流转、贷款,获得一些资金。

  2、事关本家族的“土地权益”。土地确权证上的户主是该土地的权利人,若户主去世,确权证上的共有人可以继续享受土地权益或者从共有人中推选出一位户主。但倘若共有人一栏为空,土地就将作为空闲土地被村委会收回重新分配。

  3、与征地拆迁补偿的数额息息相关

  现在大多人都知道补偿(安置)费是按人头计算的,所以,为了让大家能多领到一些补偿费用,建议大家确权时把家里的现有户内人口都登记进去。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新生儿也能登记在内了。先前97年后出生的新生儿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是没有土地分的,但现在在二轮承包期之内出生的新生儿,且是本村户口的,是可以登记在土地共有人一栏,遇上征地,一样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