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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债务人犯法吗

2018-06-12 0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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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拖欠贷款不还,欠债不还的人大有人在,包括现在陆陆续续也出现了各种方式的催债公司出现,同样有些人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威胁债务人还款,其中也包括通过绑架债务人让其还钱,那么究竟绑架债务人是否犯法,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绑架债务人犯法吗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大多是健债款,要求“以钱换人”。

  这种行为从形式上看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行为很相似,但实质上有很大区别: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有的纯属索然无辜。因此,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

  就绑架行为人对他人人身自由的侵犯而言,绑架实际上就是非法拘禁,与非法拘禁罪十分相似。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方面不同

  绑架罪主观上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这里要注意的是,《刑法》第238条第3款所规定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这里的债务是否包括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如高利贷、赌债等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6月30日《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9号)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规定定罪处罚。

  可见,上述第3款中“索取债务”中的债务既包括合法债务,也包括非法债务,因为从行为人的角度来看,不论是合法不是非法债务,行为人就是想要回自己的那一部分,而不是非法勒索他人财物的问题。

  (2)行为方式不同

  绑架罪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实施,而非法拘禁罪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

  绑人要债的,具体可以区分为索要合法债务与索要非法债务,而此时如果是合法债务的话,那么只能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如果是索要非法债务的话,则可以定为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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