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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2018-05-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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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是按照责任划分标准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其他方无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了五种,而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是怎样的。不过要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这也是可以对自身的权益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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