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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2019-04-04 11: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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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是最终获得赔偿的重要环节。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样处理?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2、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再找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进行事故的鉴定。

  3、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4、申请的重新鉴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的时间和上一次的是一样的。

  5、评定书。这个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详情,住院的详细信息,以及误工费的判定等,然后由评定人进行签字之后生效。

  6、 如果在这个时间中,出现了多份报告那么这些报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资格你那么就以这些报告中出具人级别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报告当做这个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报告。因为这种出具人更具有权威性。

  三、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样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审判过程中,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据这个报告存在以下的问题,对这个鉴定报告不服,可以提出。

  第一个,鉴定报告是出自于不是鉴定的医院或者是鉴定的工作人员不是有相关的鉴定工作资格的。那么这个伤残鉴定报告是无效的,法院准许受害人重新鉴定。而被告人可以向提出不服。

  第二个,在受害人或者是原告在鉴定他的受伤程度过程中,不是按鉴定程序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整个鉴定程序都是违法的,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不服。要求当事人向正规的医院接受鉴定。

  第三个,按照了正规医院的要求,接受了伤残鉴定检查,但是这个鉴定依据因为其他原因或者是本来没有达到伤残的程度,得出的结论明显的不充分的。

  第四个,已经经过了其他的法律机关或执法机关认为这个伤残报告不能作为审判证据的,当事人或者原告是仍然要作为证据的,原则上这个证据无效,被告可以不服这个证据,法院也会接受。

  第五个,没有这个真实的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是当事人或者是原告是自己认为了有这个结果,认为不需要再去接受检查的,没有去正规医院做相关的鉴定检查的,被告方可以要求这个情况提出不服。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等等。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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