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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

2020-05-07 17: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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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损险的计算公式一般是由基础保费以及车辆购置价的基础上结合费率和优惠系数计算得来,其中不同险种最后获得的保额也不同。那么大家知道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

  一、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这种投保方式一般被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以获的与实际损失相符合的赔偿。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之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角度上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车辆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因为车主是按汽车实际价值投保,所有汽车零部件的保额大都以它们的折旧价格为理赔标准。

  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这种投保方式一般发生在稀有车型或者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是没有比对性的,价值又会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会过低。

  法律规定: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二、车辆实际价值如何协商确定

  协商车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若协商实际价值远高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的不当得利会触发客户的逆选择风险,若协商实际价值远低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易引发客户投诉。故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区间。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车辆保险车损险的三种保额确定方式之一包括按新车购置价格来确定保额。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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