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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向银行贷款了,可以再去银行贷款买房吗

2020-01-22 23:0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现实只会短信提醒,并记录违约记录与征信报告,也会产生滞纳金。
    只是一个月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连续不还就会收到银行的电话、甚至是法律文书,并且对征信产生恶劣的影响,导致所有银行会把您列入危险名单。
    强烈建议立即还款!

  • 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房价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筹资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  
    3、向售房单位索要的:a、《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b、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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