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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算自首情节

2020-10-2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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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自首并不一定就要向公安机关投案,如果犯罪嫌疑人向自己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投案,也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具体要看什么情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情况算自首情节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什么情况算自首情节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13、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什么情况算自首情节

  二、法定自动投案等情形有哪些

  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

  (1)一般应是犯罪人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对于犯罪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2)一般应是犯罪人直接向有关机关投案,但犯罪人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3)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行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的,也应认为是自动投案。

  (4)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5)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同样是为自动投案。

  (6)自动投案不要求出于特定动机与目的。

  三、不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先投案交待罪行后,又潜逃的。

  (2)以不署名或者化名将非法所得寄给办案机关或者报社、杂志社的。

  (3)犯罪后被群众扭送归案的。

  (4)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的。

  (5)在追捕过程中走投无路当场被捕的。

  (6)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被动归案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或者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等等情形的都可以认定为自首。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情况算自首情节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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