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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2020-05-2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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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试用期的工资一般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但是试用期工资也不能太低,是有限制的,只能是稍低于正式员工的工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2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三、试用期没签合同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说明,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时间上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部分。无论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受同一个劳动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不按《劳动法》规定单独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单独订立劳动合同的认定为试用期无效,合同期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法定的强制制度,是必须要执行的,没有任何余地,任何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户口不在企业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麻烦,如果公司为你办好居住证后,缴纳社会保险就方便得多。如果你在试用期间辞职,企业也应当按照你的工资标准,从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起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综上可知,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双方进行考察的一段期间,法律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法律关于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试用期的工资既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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