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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双方达成的强制和解协议是否有效?你需要把和解协议的执行移交给法院吗?或者执行委员会。

2020-03-17 21:0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判决书生效后,原审判程序已经终结,双方当事人不能再进行庭内和解,但仍可以自行庭外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又另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按双方的和解协议履行,不再执行原判决。
    但如果被告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原告方仍可以要求被告方按原判决履行,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为了强调调解协议的效力,有的意见建议应当规定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当事人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有正当理由,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
    还有的建议法律明确规定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和解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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