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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调休还需要给加班费吗

2020-05-2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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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有的时候员工加班后单位会安排调休,问题是安排调休以后还需不需要再给加班费呢?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特别清楚,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加班调休还需要给加班费吗?

  一、加班调休还需要给加班费吗

  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而言,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属于加班,且不能以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该加班亦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

加班调休还需要给加班费吗

  二、单位可以随意安排加班吗

  加班是指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通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并按法律规定的有关标准支付劳动者在延长工作时间期间的工资报酬的一种制度。由于加班占用了原本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加班应当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员工意愿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四十一条的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员工加班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150%-300%的加班工资。

  每个员工都不愿意工作占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可单位却十分想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安排员工加班什么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同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的权利。另外在听从了加班安排之后,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有些时候也允许调休,不过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安排加班都是可以调休。

  三、劳动法规定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2113过36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4102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1653时”。

  但是这条规定并内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时间,因为考虑到一些部门的特殊情况,加班时间可由用容人单位安排。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加班调休还需要给加班费吗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可知加班调休是不用给加班费的,但是有些时候加班是不允许调休的,因此只能给员工加班费。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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