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加班制度怎么制定合理

2020-05-29 15: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在我们国家加班是很普遍的一件事情,但是加班也是有限制的,要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很多公司都会制定自己的加班制度,那么加班制度应该如何制定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加班制度怎么制定合理?

  案件回放:

  夏先生是某厂劳动合同制工人,合同期3年。2001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该厂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完成一个标准件发给10元工资,月标准为60件。2004年3月,工厂承揽了一批来料加工业务,为了能够按时交货,厂方在征得工会同意后要求夏先生等人加班加点工作,多劳多得。夏先生等人同意了厂方的加班要求并在2004年3月至6月间完成了正常定额1.5倍以上的工作量,但厂方却一直按正常计件标准支付夏先生的工资。夏先生认为,在正常工作期间以外加班超额完成定额,厂方应支付加班费。厂方却认为实行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不存在加班工资一说,并且认为《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支付规定不适用于计件工资,拒绝了夏先生提出的加班工资要求。夏先生不服厂方的决定,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厂方支付加班完成定额工作以外的加班工资。

  后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厂方补发夏先生的加班工资并赔偿延迟支付工资的赔偿金。

加班制度怎么制定合理

  点评:

  这是一起完成法定时间定额任务后,员工额外加班完成超额任务,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劳资纠纷。本案的焦点在于对加班的认定。本案中,厂方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加班工资支付不适用于计件工资制,而拒付加班费。事实上,计件工资制也是以在法定时间前提下工作为基础的,即,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标准额度的工作。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时间外的劳动都属于加班。这里所谓的多劳多得本应该是在法定时间内多劳多得。但是在本案中却演变成超过法定时间完成超额任务的加班行为。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所以,本案中厂方拒付加班工资显然是不对的。

  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加班制度时,应该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避免出现违反规定,否则该制度将会因为违法而无效。

  我们觉得,用人单位制定加班制度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员工加班,希望员工在法定时间里完成自己的工作。个别员工确实无法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又确有加班需要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并报工会同意,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后方可加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批准给员工加班的时间应当在法定的限度内,切不可因为是员工自愿,就肆无忌惮地加班。

  二,加班制度中可以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统一安排员工加班的,应该与工会协商,获得工会的支持,再与员工协商,取得员工的同意。对不愿加班的员工,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加班。

  三,员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要求支付加班费。

  规范合法的加班制度,既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也可确实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加班制度怎么制定合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公司在制定加班制度时应该注意上述几点,不要违反法律的规定,这样才不至于发生纠纷,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