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年假多少天是怎么算的

2018-08-22 11: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在职场人员在没有入职之前都会把公司详情问的很清楚,来争取自己合法权益。尤其是年假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年假会有多少天呢?那年假多少天是怎么算的呢?找法网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一、年假天数计算

  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第三条 、第四条计算。

  年假原本是企业自愿提供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希望员工通过休假来缓解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用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但自从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来,年假就带有了强制的意味。

  首先,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其次,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第三,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注意,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在这一点上,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就存在问题,就是工作时间怎么举证的问题,个人档案在企业保管的人,还好办,可以直接从档案中查询,但对于那些不怎么注意个人档案管理的打工者,举证可就麻烦了。

  第四,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第五,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第六,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人总计工作7年,可休年假天数为5天这一档,此人于2007年5月14日进新单位上班,到2008年5月13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应该休年假了,但2008年可休的年假是几天呢?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年假计算如下:

  1、2008年的剩余日历天数为231天

  2、用231÷365=0.6329

  3、此人应休天数为:5×0.6329=3.16天

  4、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因此,此人于2008年应休年假的天数为:3天。

  第七,离职的时候,年假可以按正常日工资标准发放,其实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发工资的形式,让你休了该休的假。离职时,如果工作不满一整年,年假天数的计算同上一条。

  以上就是年假的天数计算。通过了解,大家对自己的年假问题就有所了解。我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以知道年假天数是多少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