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导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想创办自己的公司,但同时又会担心一些问题,比如股东的强大存在,那么今天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哪些范围内行使职权,防止越权行事,甚至滥用职权,影响公司机制的正常运转。
二、股东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分为以下几类:
1.投资经营决定权
这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作出决定。
2.人事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有权予以更换。
3.重大事项的“审批权”
重大事项审批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审议批准工作报告权。股东会有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2)审议批准经营管理方面方案权。即公司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批。
4.重大事项“决定权”
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公司章程修改权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因此应当由股东会修改,而不能由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修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其他职权。
这里的其他职权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的确定的其他特别的职权。
综上所诉,在一家公司,股东的权利单个效果不大,如若他们您聚在一起权利还是比较大的,以上边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股东会的职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