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咨询

今天一个便装警察3个混混口头传唤我爸星期5前去警察局?我爸不在家?那3个混混自称是我爸之前生意合伙人的债主?传唤我爸去公安局询问作证?那警察出示了警察的证件?但是没有传唤证?由于那个合伙人和我爸之前是一个公司的?他借助公司的名义到处诈骗?借高利贷?目前被公安机关逮捕了??我爸并没有参与诈骗?之前也有人到家里来闹过?我担心那3个混混和那个警察有关系?我爸年纪大了?担心他去公安局会吃亏?这个传唤需要去吗?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8-13 22:09: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借高利贷的过程如果不符合上述要件则不成立诈骗,属于民间借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 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单位诈骗,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知情、是否参与、犯罪情节、诈骗数额、造成后果等等行为来进行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伙诈骗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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