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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联系

2019-04-09 13: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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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是出现在嫌疑人还没有判刑,但是其暂时身份处于嫌疑人状态,又可以申请暂时不需要拘押,可以得到范围内的自由行动。在法律上对于要判刑的嫌疑人在符合条件小是可以申请缓刑的。那么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联系?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联系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联系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区别在于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因此取保候审与判刑时是否适用缓刑是并没有太大关联的。如果犯罪分子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及时之前没有适用取保候审,那么现在也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适用缓刑的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此外,刑法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和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取保候审与缓刑的联系、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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