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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可以参加选举吗

2018-06-0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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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触犯了刑法被判缓刑,是否还可以参加选举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缓刑人员可以参加选举吗

  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缓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就能够参加选举。

  二、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什么时候计算起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综上所述,缓刑只要法院没有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已过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就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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