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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册的相关要求

2019-06-2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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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所以现在合伙企业是很热门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合伙企业注册的相关要求有哪些?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合伙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合伙企业注册的相关要求

  一、合伙企业注册的相关要求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二、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一)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二)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三)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四)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五)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三、合伙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合伙企业设立人数需要2人以上,一人公司,设立人数为1人。

  (二)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属于连带责任即无限责任,面临负债时,债权人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有索取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由于一人股东,即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内承担,个人家庭财产不受影响。

  (三)合伙企业公司组织机构文件是以合伙协议而不是以章程确立的,利益分配不以股份比例决定,而是协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文件以章程为准,分红一般以股东比例为准。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合伙企业注册的相关要求、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合伙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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