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咨询

您好,我和以前的同事在2011年一起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公司,各自出资50%。我是法人。后来我自己又单独起了一个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和合伙的业务范围一样。但是始终没有经营。现在合伙企业共同的债务马上要还清了,我想用我自己起的营业执照,自己干,但是合伙人不同意。我如果用我自己的照, 还是以前的客户的话违法吗?还是我必须开发新的客户,才能两个公司同事经营。麻烦您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2019-11-25 13:08: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个人加盟后,依然是需要自己到工商局注册登记,并且办理税务登记的;
      注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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