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是当事人委托律师,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时,向律师支付的费用。在各类诉讼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由委托方自己承担律师费。是法律规定律师费是由委托方承担呢?还是当事人自己并不清楚呢?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惑。
一、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3、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
4、专利权纠纷案件。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5、担保权纠纷案件。
6、不正当竞争案件。
7、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8、法律援助案件。
9、仲裁案件。
10、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原则上,律师费由委托方自己承担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
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
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是由限制的,一般还是由委托方自己承担。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要符合以下的情况:当事人双方既可以事先对律师费由谁承担事先约定外,国家有关司法机关也考虑到某些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通过有关规定(包括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若干情形下,法院可以支持原告主张败诉的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律师费与败诉方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