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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约是否应返还彩礼?

2020-05-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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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彩礼纠纷普遍存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彩礼什么时候应该返还以及返还多少彩礼怎么判断,很多人不懂法,对这些相关规定不了解,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解除婚约是否应返还彩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情介绍

  曾某经人介绍与蔡某相识,同年2月8日双方按农村风俗订婚,并举行订婚仪式,曾某向蔡某给付彩礼18万元及订婚戒指1枚。其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产生隔阂。曾某提出解除婚约,要求蔡某退还彩礼,蔡某则以农村风俗“双方订婚后,男方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为由拒绝。今年3月20日,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蔡某退还彩礼。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心平气和的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蔡某返还曾某彩礼及订婚戒指。

解除婚约是否应返还彩礼

  案例分析

  由于赠与彩礼的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彩礼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此,赠与是否成立取决于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恋爱中,男女双方给付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若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或缔结后又因矛盾纠纷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持续的,结婚这一条件不能实现时,赠与彩礼的行为是不发生效力的,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方所有。如果对方仍继续占有赠与的彩礼,则属于无合法原因的占有,即属于不当得利。赠与人这时虽然不能要求受赠与人必须与之结婚,但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解除婚约是否应返还彩礼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知道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是应该返还彩礼的,当然具体返还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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