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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三级贫困证明的注意事项

2018-06-2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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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贫困证明是最近几年随着扶贫工作的扎实开展,尤其是广大在校学生经常会遇到的证明材料。那么在书写三级贫困证明时我们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书写三级贫困证明的注意事项


  一、 贫困证明中要求出现当事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予以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姓名不得涂改。

  二、 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公章无效,因此在申请开具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以上公章。

  三、 贫困证明中必须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四、 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在注意书写三级贫困证明的事项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办理流程:

  一、由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由申请人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在向有关部门申请三级贫困证明的时候不仅要注意书写的注意事项,还要注意自己所走的办理流程是否正确,只有这样才能办理好三级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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